赣县中学创办于1955年,1980年被省政府命名为江西省重点中学,是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级中学。赣州市赣县中学前身可追溯至1898年创办的“江西省立赣县中学”。创建之初,学校名为“致用中学堂”,先后易名虔南师范学堂、省立第二师范学校、省立第三中学、省立赣县中学、省立赣州中学。新中国成立后,赣州设立行署,赣州市区(今章贡区)同为赣州地区行署和赣县人民政府所在地。1955年秋,赣县人民政府在赣州市郊水东镇虎岗村新建“赣县初级中学”;文革期间,学校受到冲击,搬迁至赣县桃江更名为“赣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1969年,赣县县城从赣州市区迁至现址梅林镇,在县城建立“赣县五.七学校”,是一所中小学一贯制学校;1975年4月,学校小学部剥离,更名为“江西省赣县中学”;1980年,学校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江西省重点中学;2017年,赣县撤县设区,学校更名为“赣州市赣县中学”。赣县中学现址位于贡江河畔,赣州市中心城区(赣县区),占地256亩,在校学生7000余人,正式教职工403人,是一所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全日制公办高级中学。校园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是一所园林化学校:先后被评为“江西省绿化先进单位”、“江西省文明...
| 年龄要求: | 12 至 14 |
|---|---|
| 人数限制: | 暂未收录 |
| 招生对象: |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本区学籍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报名方式: | 到校报名 |
| 报名资料: | 回籍生:1.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籍地址页和学生姓名页在一张纸上),与户籍地址一致的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或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所有权人或受益人页)。2.全国电子学籍系统中《学生基本信息表》的打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向就读学校索取)。3.就读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就读学校开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