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鹅小学创建于1921年春,至今已有95年的办学历史。最初是一所私塾,地址在张公岭上张公庙,学生十多人,老师是竹鹅村凉水屯的刘汉恒老先生。解放后,竹鹅村村民自发筹款,在现址大门右侧建了一间约100平方米的会堂,既是村民开会集会地,也是教室。1958年大跃进人民公社时期,学校迁到黄柏林家上课,1960年迁回原址。属于郊区教育局、西鹅中心校管理的村级完小。1974年开办附中,1986年附中撤销,原附中学生全部转至市区中学就读。学校于2006年移交柳南区政府管辖,农民工子女定点学校。现分东、西部两地管理,两校区相距不远,隔路相望。学校占地面积7882平方米,生均平方米,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建筑总面积3212平方米,生均3.02平方米,体育运动场地面积4882平方米,生均4.6平方米。现有1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062人。教职工51人,其中专任教师51人,师生比1:20.8,高于规定学历51人,中级及以上教师29人,占比57%。学校教育教学设备齐全,有微机室、科学仪器室、科学实验室、舞蹈室、科技室、图书室、阅览室、体育室等8个功能教室,各类仪器装备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图书及...
| 年龄要求: | 6至11 |
|---|---|
| 人数限制: | 暂未收录 |
| 招生对象: | 本区户籍,本市居住证,本区居住登记,年满六周岁 |
| 报名方式: | 到校报名 |
| 报名资料: | 一、随迁子女:(一)户口簿。如父母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二)居住证。(三)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合法购买的商品住房、市场运作房、单位住房;具有合法手续(拥有房屋权属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材料之一)的自建房;受赠、继承的产权房;依法购买或租住的各类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和公有住房;具有合法手续的租赁住房。以自有房产申请入学的,需提供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中的任何一项)。以租住他人房产申请入学的,需提供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含有所租住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的房屋租赁证明(如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请同时提供),并提供社区或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其他情况需提供社区或村委确定的有效期一年及以上的实际住所地址的证明。(四)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或摊位租赁合同等材料中的任何一项。二、户籍生:(一)户口簿。如父母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二)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合法购买的商品住房、市场运作房、单位住房;具有合法手续(拥有房屋权属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材料之一)的自建房;受赠、继承的产权房;依法购买或租住的各类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和公有住房;具有合法手续的租赁住房。以自有房产申请入学的,需提供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中的任何一项)。以租住他人房产申请入学的,需提供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含有所租住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的房屋租赁证明(如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请同时提供),并提供社区或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其他情况需提供社区或村委确定的有效期一年及以上的实际住所地址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