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初级实验中学是一所公办初中学校,创办于2002年7月,学校原址位于鹿寨县教育路(原教师进修学校),校园总面积36亩,24个班级,在校生1520人,教职工75人。2013年春学期因发展的需要,县委县政府决定把鹿寨县初级实验中学整合搬迁到鹿寨县十里亭教育集中区办学,离县城有5公里。校区占地面积约250亩,投入1.7个亿。现有在校生总数4187人,70个教学班,教职工总数290人,专任教师达283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5人,中级职称教师230人。学校各项设施设备比较齐全。2013年开始实施《鹿寨县初级实验中学“和美”特色文化建设方案》和《学校三年发展计划》,初步形成了学校“和美”特色文化。即“博学正雅,和美化人”。建设一个硬件设施齐全,教学设备现代化、环境优美和谐、充满书香气息的和美校园,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学生的人文精神、科学素质和文化底蕴的培养,坚持“正雅、崇学、尚美、健体”全面和谐发展和整体素质提升的育人理念,追求学生多方面的成功,培养学生乐观进取、自主自律、博学正雅的良好品质,为学生的美丽人生奠基,把学校建成办学思想清晰、教师队伍专业、管理高效和谐、课程体系完善、教学过程优化...
| 年龄要求: | 12至14 |
|---|---|
| 人数限制: | 暂未收录 |
| 招生对象: | 本区户籍,本市居住证,本区居住登记,应届小学毕业生 |
| 报名方式: | 到校报名 |
| 报名资料: | 一、随迁子女:(一)户口簿。如父母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二)居住证。(三)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合法购买的商品住房、市场运作房、单位住房;具有合法手续(拥有房屋权属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材料之一)的自建房;受赠、继承的产权房;依法购买或租住的各类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和公有住房;具有合法手续的租赁住房。以自有房产申请入学的,需提供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中的任何一项)。以租住他人房产申请入学的,需提供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含有所租住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的房屋租赁证明(如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请同时提供),并提供社区或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其他情况需提供社区或村委确定的有效期一年及以上的实际住所地址的证明。(四)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或摊位租赁合同等材料中的任何一项。二、户籍生:(一)户口簿。如父母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二)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合法购买的商品住房、市场运作房、单位住房;具有合法手续(拥有房屋权属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材料之一)的自建房;受赠、继承的产权房;依法购买或租住的各类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和公有住房;具有合法手续的租赁住房。以自有房产申请入学的,需提供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中的任何一项)。以租住他人房产申请入学的,需提供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含有所租住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的房屋租赁证明(如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请同时提供),并提供社区或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其他情况需提供社区或村委确定的有效期一年及以上的实际住所地址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