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新都龙门书院始建于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距今已经251年了),是新都县里考"秀才"的地方。1902年,清政府"通令各州县均设小学堂"。1904年,新都知县李锦江下令将龙门书院改为"新都县立高等小学堂",并自兼校长,遂有新都县第一所公立小学校。当时,只招高年级学生。1911年辛亥革命后,学校增聘一些留学生和大学毕业生为教师。1925年,开始招低年级学生。1926年,第十九班(每年一个班)学生达到70多人,校名改为"新都县立第一小学"。1929年,黄霖任校长期间,开始聘用女教师。1936年,学校更名为"新都县中城镇第一小学"。1940年,为勉励学生以明代新都状元杨升庵为榜样,做品学超人的蜀中俊杰,国家栋梁,学校更名为"新都县升庵小学"。1947年,学校更名为"新都县简易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针对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城镇入学儿童不断增加的情况,2005年教育局再次拨款,增建两幢教学楼。这两幢教学楼与92年建成的楼房整齐地排列,连成"E"形。现三幢教学楼共有教室42间,另有多媒体室3间,电脑教室两间、实验室、舞蹈室、美术室、图书阅览室、会议室、心理咨询室、档案室、阶梯教室各一个,每层楼...
| 年龄要求: | 6至12 |
|---|---|
| 人数限制: | 暂未收录 |
| 招生对象: | 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积分达标,社保达标,年满六周岁 |
| 报名方式: | 1、全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登录“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填写。2、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的,到相应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信息采集。3、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不参加5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 |
| 报名资料: | 1.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需要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 ▲截止2020年5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截止2020年5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2.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需要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3.户籍生: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