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第三十中学校始建于一九七〇年八月,为一所教育现代化初中校。学校南邻西园、留园,西毗虎丘山麓,北枕山塘清波,校园林木扶疏芳草萋萋,周边粉墙黛瓦古巷深深。步入不惑的三十中学,小巧中显井然,错落中呈别致,隽永清秀,人杰地灵。 自2004年秋季始,我校确立了“家园学校”的发展目标,旨在“建设家园学校,服务一方社会”。针对我校施教区地处城西,弱势人群蜗居,外来人员云集,家庭教育条件差、基础弱的特点,我们加大对学生的服务力度,延长学校的服务时间,长期坚持教师全天候校园值班巡视和课余、周六的免费义务辅导,为众多来自弱势群体的孩子营造和谐安全、充满温情的学习时空。为此,朱永新副市长欣然题词“建设家园学校,回报人民群众”。 2006年我校在“家园学校”已经取得较大成果的基础上,隆重推出“德育导师”制,转变普通教师的角色为“德育导师”,全体教职工均以“家园学校”中的朋友加导师及学生校内监护人的多重身份给德育注入了更多的亲情与友情。德育导师们奉献自我的同时,也在不断的收获着成功的喜悦,市领导的题词“这是非常好的做法。今后应充分发挥学科老师在德育中的作用,导师制可以在中小学试行并推广”。2008年,“...
| 年龄要求: | 12 至 14 |
|---|---|
| 人数限制: | 暂未收录 |
| 招生对象: |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积分达标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报名方式: | 信息采集方式1:通过苏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底部“入学招生”栏目进行线上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方式2:通过微信搜索“入学信息采集”小程序。 |
| 报名资料: | 1、有固定住所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房卡、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等材料。2、无固定住所生: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以及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挂靠用工单位(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还须提供申报集体户口材料(含与集体户口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及社保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