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校 | 重庆三对口、六年一户入学政策详情(附常见问题解答)
重庆招生政策里,每个区都提到三对口政策。三对口政策是什么?每个区招生政策有什么异同?今天橘子老师就为大家一一解答。
什么是三对口
三对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户籍在对口学校就读。也即:
1、户口对口——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的户口一致且在辖区内;(父母任何一方即可)
2、房产对口——房管证或房产证属父母所有且在辖区内;(有的区域学位紧张学校还会要求监护人产权必须是51%以上)
3、居住地对口——实际居住地在辖区内。(有的学校会查看水电气交费或上门家访)
什么是六年一户
六年一户:对于这些学位紧张的区来说,仅仅满足「三对口」是完全不够的,还会要求「六年读一户」,如果学校学位不紧张,那么家长就不需要考虑这个政策的影响。
六年一户是指六年读一户,而不是六年读一个!六年内为同一住户合法养育的子女按照“三对口”原则提供学位!
例如渝中区、沙坪坝区、渝北区、九龙坡区、两江新区、大渡口区、巴南区、北碚区以及高新区都要求六年一户(大多是针对学位紧张学校)。
各区政策有何不同
01
渝中区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如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原则:
1、适龄儿童随父母一方的户籍,且父母一方拥有房屋产权,并在学校招生学区内常住的。
2、适龄儿童为孤儿,户籍随法定监护人,且法定监护人拥有房屋产权,并在学校招生学区内常住的。
3、适龄儿童因父母无房的,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学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02
江北区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如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视为符合“三对口”: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户主或房产是祖父母(外祖父母)。
—适龄儿童父母双亡、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与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且实际居住、户主和房产是其他法定监护人。
03
大渡口区
适龄学生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父母双方户籍与适龄学生户籍均在同一户口簿上,经学校调查核实后可以视为“三对口”由片区学校接收。
04
九龙坡区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报名时除了出具前款所列手续外,还需区县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因父母离异而只能出具单亲无房证明的,还需出示父母离婚证和子女抚养权证明。
常见问题解答
Q:家长有两处及以上房产,是否都可以算作“三对口”选择附近的小学就读名额?
A:这种情况就严格按照“三对口”政策来执行,看小孩的户籍所在地与常住产房在哪里,小孩就在哪就读。
Q:如果孩子的户口是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户口下,孩子能享受到对应的“三对口”政策就读资格吗?
A:这种情况就必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必须要父母双方没有房产的,在房管所开无房证明;
2、父(母)的户口应与孩子(出生后起)户口均在同一户口下;
3、父(母)与孩子需要以此处房产为常住地。
Q:房产证是孩子爸爸的名字,但是爸爸户口不在,小孩和妈妈的户口在,这种符合三对口吗?
A:符合,三对口是针对直系亲属,爸爸妈妈都是孩子的直系亲属。
Q:房产证是妈妈和外婆的名字,妈妈只有10%~50%的份额,符合三对口吗?
A:不符合,这种情况妈妈需要让自己的份额达到51%以上。
Q:房产证是爸爸和妈妈共同的名字,这种也要看两个人各占多少份额吗?
A:不需要,爸爸和妈妈都是孩子的直系亲属,你们是一家人啊。
Q:房产和户口都符合条件,但是目前没有在居住地住,这样符合三对口吗?
A:看具体的学校,有学校会对居住地审核,会上门来家访,了解是否在房产内居住,最好提前准备。
Q:外婆住的房管所(公租房)的房子,家长无房,户口跟着外婆,可以跟着外婆的房子划片入读吗?
A:可以的,只需要家长开出无房证明。
Q:户口一般要提前多长时间落户?
A:原则上是一年,有些学校会要求2到3年,根据学校的要求提前准备。
Q:父母在划片学校内房子,但是娃儿的户口不想转过来,能入读吗?
A:不能,户口不在就不符合政策,只能以流动人口方式入读。
Q:买的新房子还没有办到房产证的要怎么入学?
A:要根据当年学校的划片情况,开产商是否有去教-委报备入学,提交相当的购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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