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路小学系南宁市江南区一所公办小学。学校占地23亩,是一所规格较高的现代化学校,电脑室、江南小学语音室、音乐室、美术室、实验室、阅览室、舞蹈室等一应俱全,还有一个少年足球场和二百米环形跑道,校园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现有24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200多名。教工61名,其中小教高级31名,占50.8%,大专以上学历的教工54名,占87.1%,南宁市骨干教师15名。 学校有一支团结务实、开拓创新的领导班子,有一支素质优良、一专多能的教师队伍。多年来,“以艺术教育为突破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办学思想,使学校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从一所名不见经传的小学校一跃成为南宁市学校的后起之秀。学校先后获得“自治区文明单位”、“南宁市德育先进单位”、“南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雏鹰大队”、“全国青少年‘走向世界的中国’读书教育活动组织特等奖”、“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自治区绿色学校”、“自治区体育项目先进单位”、“自治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自治区巾帼文明示范岗”等荣誉称号,连续七年被评为“南宁市先进单位”。
| 年龄要求: | 6至11 |
|---|---|
| 人数限制: | 暂未收录 |
| 招生对象: | 本区户籍,本区房产,本市居住证,年满六周岁 |
| 报名方式: | 到校登记报名 |
| 报名资料: |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的《居住证》。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